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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滚动报道(记者 史勇 邱艾邦 姜丰丰)前两天的省人大会议上,来自广州的代表朱列玉曾建议修建农民工适用房。如今,又有深圳的代表魏小明为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出谋献策。魏小明建议,可逐渐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既可享受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或租房,也可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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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小明认为农民工在城市安“家”困难的主要原因,是受到户籍、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因此无法享受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待遇。“大多数农民工只能不断地在城乡之间流动,过着候鸟式的生活,而他们最大的愿望是能在城里有个像样而稳定的“家”,有一个可以享受天伦的地方。”魏小明道出了漂流在城市中农民工们的心声。
魏小明介绍,环境差是农民工住房现状的最大问题,出于成本的考虑,农民工大多数租住于设施简陋、环境恶劣、空间狭窄、房租便宜的临时住房。“据调查,有的一间民房内租住着不同企业、不同地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素养的农民工,由于无人管理,失窃、打架等事件时有发生。这些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卫生差、治安无保障的恶劣环境里,其身心健康、生存发展、心理归宿、子女教育等受到严重影响。”
魏小明认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因此他建议首先是否能将农民工逐渐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公租房适应范围,放宽公租房申请标准,适当降低门槛。并且逐渐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范围,推进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次,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在初期可以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以保证覆盖的全面性。对于不同经济效益水平的企业可以有不同层次的缴纳标准,农民工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上,即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或租赁住房。
另外,魏小明认为加大对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区的治理,改善居住环境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他建议把整治和改造“城中村”作为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的重要措施,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同时开展“城中村”环境治理,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加强农民工住房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对农民工聚居区域,强化治安及环境卫生治理。并加大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力度,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方便农民工生产生活,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