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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顾彬报道)2011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出台《昌吉州关于帮扶木垒县及2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加快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了帮扶木垒县及2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从2012年起至2015年,我州将举全州之力对木垒县及2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进行帮扶,确保率先在全疆实现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整体过万元的目标。
据了解,加快东三县发展,特别是加快木垒县及重点贫困村的发展,一直是我州历届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不遗余力在做的事。从2003年起,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就作做出了加快东三县发展的决定,并从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和帮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受自然、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木垒县和主要分布在东三县的2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与其他与其它县市相比,仍然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总量偏小、财政收入偏低、农牧民收入不高。
为突破这一“瓶颈”,在2011年年初,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就着手安排部署重点帮扶木垒县及2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事宜。4月初,州经济办联合州发改、水利、农业等多个部门,通过实地调研、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先后十几次对木垒及23个重点村进行调研考察。期间,州党委书记李建国多次过问文件的起草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先后两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刘志勇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对文件的起草提出具体意见。
2011年12月,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昌吉州关于帮扶木垒县及2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加快发展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明确了帮扶目标、帮扶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具体措施和帮扶要求,要求统筹推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整体超万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