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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公务车应起到带头作用”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5日 03: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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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交通 公务车应起到带头作用”

  文明交通,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昨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公务车作为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配车,理所应当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中,将继续从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并倡导文明之风以期起到应有的带头作用。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标准

  成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管理制度及其配套措施:《成都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全市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管理、使用等做出明确规定,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务用车统一纳入编制管理,实行统编统购。成都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成都市市级部门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等,建立起系统完善的公务用车审批、购置、报废以及服务保障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规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务用车编制进行了逐一核定。为控制和减少公务用车规模,从2004年开始实行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量压缩15%,目前全市公务用车核定编制使用率为73%。记者了解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务用车积极探索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健全和落实公务用车部门集中管理、统一调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标准,确保公务用车规范有序。

  严查违纪行为倡导文明交通之风

  在此次“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中,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是文明行车活动的重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对违规用车或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了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个人要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的经济损失,属领导干部的,一律予以免职。

  这位负责人表示,市机关事务局作为全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将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中突出规范管理重点,强化资源统筹,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规模,严格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严查违纪行为,倡导文明交通之风,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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