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11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陕西省林业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林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规划》和《陕西省林业产权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日前,省林业厅邀请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档案局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对两个项目规划进行了评审。
评审委员会专家一致认为:《陕西省林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规划》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及省林权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项目的实施,对积极推进林权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林权档案管理体系,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陕西省林业产权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规划》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及陕西省深化改革意见精神。项目的实施,对加快全省生态效益补偿、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木采伐改革以及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规范、标准、科学的林权交易管理体系,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具有重要意义。两个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路线正确,框架结构合理,规划内容全面,基础资料翔实、齐全。项目定位准确,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符合陕西省实际。
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项目规划,并建议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