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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2年元月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0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海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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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青考办〔2011〕22号

  青海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元月份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考委、招委,青海油田教培中心:

  2012年1月7日至9日,我省要进行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全省高中会考考试、高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等四项考试,教育考试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加强各类考试的监考、巡视等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考委、招委要充分认识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考务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招委会的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联防联控,加强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考生安全方面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招

  生考试机构要把考试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试题试卷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负总责。对试卷运送、保管到施考、评卷等各个工作环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检查,加强检查和监督,对可能或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强化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加强监考、巡视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各类教育考试考务要求选聘、培训监考员。考试期间,各州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向本辖区各考点委派巡视员,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重点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打击兜售作弊工具、帮助考生作弊、诈骗考生等违法行为。

  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加强对考试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精心策划实施,打好主动仗。要结合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时段,广泛宣传考试的基本政策、程序规则、诚信考试等各项做法、措施和要求。

  二○ 一 一 年十 二月 二十 三日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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