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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报名参加缓解“停车难”立法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6日 02: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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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1月5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2月中下旬,市政府法制办将召开《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的议题主要包括,关于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的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关于利用闲置空地开设临时停车场以及关于公共停车场停车不饱和时周边不得设置道路停车位的议题。同时,也将考虑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对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

  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拟规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发展规划以及道路的通行状况,推进配套公共换乘停车场(库)的建设。公共换乘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执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车收费规定,并享受适当的财政补贴。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随车人员在公共停车场(库)停放车辆,如果违反有关规定,或是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超时停车的,应当责令补缴停车费,并可处以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员如果不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可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本次听证会拟安排听证代表15人,包括市民代表、停车行业协会代表、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等。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可以登录“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且于1月15日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听证代表经市政府法制办遴选后确定。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在报名的市民中遴选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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