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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李刚报道)2012年1月1日开始,乌鲁木齐市全面执行“无标车”禁行和“黄标车”限行的管理规定,这标志着首府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迈出了第一步。
2011年8月初,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相继设立7个申领点,共33个业务窗口办理环保标志核发业务。目前,标志首发工作已基本结束。据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芮溧红介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是首府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第一步:“后续还要对于每个车,根据不同的年限进行年检,如果能够达到标准就可以通过当年的年检,如果不行就要求他进行相应的维护,保证他的车始终是处在一个完好的状态下运行,也就有效减少了污染的排放。”
根据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目前仍有2万多车辆没有贴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完成了“无标车”禁行和“黄标车”限行标识的安装工作。元旦起,在实行一段时间的教育期后,将采用电子警察、DV移动抓拍、尾气遥感监测等方法执行"无标车"禁行和"黄标车"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出,将由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忠:“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在2012年的1月1号,这项措施就开始实施了,有一段时间的教育期,希望广大车主尽快领取环保标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