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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购房“限购令”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06: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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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今年将继续执行住房限购令政策,将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为继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限购令政策于去年到期后继续执行。

  该通知对住房限购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限购令的要求,购买住房前,购房人需持有效证件到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对其是否符合购房资格进行核实,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人须持市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购房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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