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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12月31日电(记者 桑境)为推动陕西省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陕西省人大法工委和陕西省发改委于12月30日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宣传贯彻大会。
会议由陕西省人大法工委主任杨尊法主持,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陕西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了会议。
《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于2011年11月24日经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张迈曾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作了重点解读,并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迈曾在会上说,《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着力从覆盖面、前瞻性、操作性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是一部力促“信用陕西”建设的法规。 陕西省发改委祝作利主任重点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进一步推进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陕西省信息中心李振平主任通报了近期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
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