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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枣庄市山亭区阳光幼儿园投资20余万元购置的新校车投入使用。 中新社发 柴锡永 摄 CNSPHOTO
近日,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中小学要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源头管理,对非学校、幼儿园购置或租用的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要提醒家长与车主及驾驶人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民办校、民办园的自备车辆须定期检验、老旧车辆立即停运,新购车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