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文景之治”下农民生活为何依然贫困

《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0年02期 记者:李统安 邓书亮

核心提示:“那时候,农民生活十分困苦,即使在文景之治时期,农民也是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伐薪烧炭,服徭役,一年到头不得休息,遇到水旱灾荒,封建国家的官吏又来逼收田租和算赋,农民只好卖掉儿女来还债。”“文景之治”素为史家所艳称,而农民为何依然贫困呢?
已被0家媒体转载
查看
收藏
  • 开心网
  • 人人网
  • i贴吧
分享
分享
1 1 1
深度调查

深度调查|房价普涨背后的激烈博弈

今年四月“国五条地方细则”实施以来,政府试图稳定楼市价格,但开发商应对招数频出,调控政策面临考验。央视网记者通过调查,隐约发现了楼市各方正进行着的激烈博弈。[详细]

手动刷新 更新时间:10:21:50

---------------------------------------------

---------------------------------------------

本文摘自:《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0年02期,作者:李统安 邓书亮,原题:《“文景之治”下农民生活为何依然贫困》

高中5中国古代史6第六章第一节内容中叙述到“那时候,农民生活十分困苦,即使在文景之治时期,农民也是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伐薪烧炭,服徭役,一年到头不得休息,遇到水旱灾荒,封建国家的官吏又来逼收田租和算赋,农民只好卖掉儿女来还债。”“文景之治”素为史家所艳称,而农民为何依然贫困呢?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封建社会“盛世”的表现是社会安定,政治比较清明,经济比较繁荣。它的出现同样是以对农民的沉重剥削为前提的。这种“沉重”与前代的“苛捐杂税”、“横征暴敛”相比,确实减轻了,这就是“轻徭薄赋”。换言之,决不能把“文景之治”式的封建“盛世”理解为农民的“天堂”。这种“盛世”也很难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

西汉实行编户制度,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四项负担:一是田租,即土地税;二是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三是徭役;四是兵役。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看,西汉国家对自耕农剥削较秦代有所减轻,但农民负担仍然很重。据文帝时晁错估计五口之家的农民种地百亩,不计副业收入每年约收粟百石。丁壮日食五升,通家合作,一年食用当占所收的大半。汉制规定民年十五至五十六,岁纳百二十钱叫算赋,七至十四岁的儿童,岁纳二十钱,叫做口赋,赋钱之重大大超过三十税一的田租。汉代也大量征发兵役徭役。文景时继续与匈奴“和亲”并厚以馈赠,但匈奴仍然不断侵扰边境,抢走人畜毁坏庄稼,汉与匈奴的战争一直不断。文帝用晁错之计,募民迁徙至塞下垦田筑城,加强边防。又对南越(指岭南的少数民族)用兵。为加强对南越的统治,又征民迁往江淮之间垦种并为南越王赵伦修治真定古坟(在今河北),文帝时又在蜀郡修渠引水,景帝时又开始平定七国之乱等。因此汉代农民兵役徭役负担也很重,通常的农户每户应服兵役徭役的男丁约为两口,为了不误耕作就要以每人交若干钱的代价雇人代役。这样农家卖粟纳口赋、算赋和雇人代役,所收之粟就所余无几甚至没有剩余。而农民进行再生产所需的种子、耕畜、农具等项支出,以及农民的衣着,杂用所费,还没有计算在内。这些费用能否筹到,就只有视其副业(主要是纺织)收入的有无多寡而定了。而有的农民尽其所得,还不够应付租赋徭役,只能求之高利贷。况且天灾人祸不时,如农民遇到这种情况,就只好卖田宅,卖儿女,甚至背井离乡,逃荒远去沦为流民。

西汉时的粮价和地价因时因地而不同,但一般来说是偏贱的。文景时粮价每石高不足百钱,低则十余钱。关中和洛阳的上田的田价则每亩千余、两千、三千钱不等。居延边地,每亩约值百钱。说明粮价地价偏低。但是农民所需耕牛,一头值数千钱以至万余钱。西汉耕作,一般是二牛一犋。农户当备置二牛。马也是耕畜,但由于战争需要,价格更为昂贵,每匹低逾四千,高则若干万钱。铁器衣物和食盐价格也不低。物价的这种不平衡状态,对于地主商人的剥削有利,对农民极为不利。农民低价卖出谷物,甚至出卖土地,高价购买耕畜、农具和其他必须品,进出之间损失很大。到纳税季节,地主、商人乘农民之急,还将粟价压之又压,商人通过贱买贵卖,不劳自肥。西汉社会中“以末致财”的大商人千千万万,但须“用本守之”。经商致富的大商人需要掠夺土地,成为大地主,守住家业。所以大商人无不求田宅,凭借财富役使贫民。大商人兼并土地,加速了农民的破产流亡,他们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助长了分裂割据。因此大商人的剥削也是农民生活困苦的重要原因。

地主强占民田,役使和盘剥农民,掠夺财货奴婢,其中很大一部分成为豪强大族,大多数农民则陷入困境。那些破产的农民被迫依附大地主作佃客。大地主大量招纳逃亡农民,官吏畏势,不敢督责,反而加重对贫苦百姓的压迫,百姓不堪其苦,转相仿效,纷纷逃亡远去。他们的租赋徭役,又被官吏转嫁给尚未流亡的中等农家。这样就出现了未流亡者为流亡者纳租服役的恶性循环,使流亡问题越来越严重。佃客一般以50%的比率向地主交纳地租。汉代又不见给佃客免徭赋的法令,佃客还受徭赋之苦。有一些破产农民迫于生计为佣而糊口。而佣工也要受种种封建束缚,身份低下,而官僚地主凭借权力,雇工而不给佣值。残酷的封建法律又以相当的规模和速度继续“制造”奴婢,统治者把他们纳入封建轨道。大量的破产农民成为私家奴婢。大官僚地主的奴婢成百成千。如陈平以奴婢赠陆贾就达一百之多。私家奴婢主要从事农业或手工业,也有的从事商业。奴婢既没有人身自由又没有任何财产,只能无偿地给大官僚大地主服务。

所以,在号称“无兼并之灾”的文景时期,晁错尖锐指出:“今农夫五口之家……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病,给徭役……四时之间亡(通无)日休息……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败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通价)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通债)者矣。”因此西汉文景时农民虽勤力耕作,仍然不能免于饥寒困苦。

总之,我们分析“文景之治”这类封建“盛世”时,应该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去全面剖析,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万不可以为,这就是农民的“天堂”。

版权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央视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央视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台)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视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发表评论
860010-110201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