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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南京市民小苏到南京市车管所申考驾照,却被必须先通过驾校培训为由拒之门外。近日,她向玄武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车管所行政不作为。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要想获得一本驾照,无论你是否已经掌握了驾驶技术及交规常识,你都得再到驾校上高价学习班。否则,到车管所连考驾照的名都报不上。多少年来,这似乎已经成了铁打的“行规”。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曾经打赢了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官司,成为不经驾校而以“直考模式”名义申请驾照第一人。[详细]
“申请人必须通过驾校培训”这一规定不太合理。不光驾校可以培训,有资质的私人也应该被允许从事此类培训。一方面,现在学车的需求大,另一方面驾校资源紧张,又出现了涨价。
车管所只管考试,过了就应该发证。之所以强调非得经过驾校培训,无非就是和驾校串通,联手打劫学员罢了。这个现象早应该被注意到了。
关键问题是,自学去哪里练车呢?你只要开车,就是无照驾驶,所以学车必须去有资质的驾校,这是合法的,大多数国家都是这样,发达国家更是严格得变态。至于垄断、利益链条等问题,和是否可以自学驾照无关。
考取驾照“散学”难,驾校成了“直通车”?
政府为了方便管理,不愿意放开市场,政府这种“慈父”思维,长久下去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给自己的担子越来越重。政府应当让市场发挥功能,让市民多几项选择,这样反而会促使驾校参与竞争,更好地服务市民。
驾校本身是个培训驾驶的途径,但不应该成为唯一途径。随着机动车的普及,大家接触车,学习驾驶的渠道无疑更多,只要不违法,保证安全,就应该允许。驾考可以很严,包括技术和文明意识。但对人家怎么学的,好像没必要管。
自学驾驶,如果是在实际道路上操作,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自学者在实际道路上驾驶,就属于无证驾驶。万一出了事故谁负责?
“史上最严驾考新规”是驾校的一次难得“机遇”。难度成为提高收费标准的“资本”,驾校有足够的理由与资本“趁火打劫”。有业内人士说,虽然驾培学费是政府指导价,但现在驾培却是一种市场行为。这种市场行为,其实是“伪市场”,在垄断驾驶培训市场的条件下,完全可以挟难度以令指导价。驾校的成本水很深,恐怕连物价部门也摸不到深浅。眼下,上海、北京等地驾培费陡涨,就是一个很好的实例。只有彻底开放散学市场,才能撼动驾校捆绑驾照的利益格局。也许有人会担心,散学会不会增加“马路杀手”?这个问题要辩证地看。国内现在出现的“马路杀手”,哪个不是从驾校出来的?多种形式的驾照培训竞争,结果必然促使培训质量的提高。开放驾照培训市场,也是大大减少“马路杀手”的良方之一。
放眼各大中城市,驾校不约而同地大幅度涨价,只能再次说明一个并不新鲜的事实:其狂涨价的真正理由,并非刚刚实施的新交规,根子在于既有的“旧垄断”格局,前者不过是借口而已。长期以来,我国驾驶培训的垄断特征明显。一方面,在严格的准入限制下,驾校市场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封闭、求大于供的市场,驾校之间看似存在竞争,实则根本不愁学员。即使漫天要价,也不用担心失去学员;另一方面,交管部门禁止自学考驾照,民众只能通过驾校才能得到驾照考试的机会。在此之下,即便驾校动辄大幅涨价,民众也不得不硬着头皮“选择”驾校培训——独此一家,别无途径。因此,除非破除驾驶培训的垄断格局,否则,驾校以各种借口涨价的趋势便不可能得以遏制,即便出台再多的“政府指导价”,效果也不大。
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公民申领驾照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身体条件证明,就可以申请考试。但地方有关部门却出台了与法规相左的文件,原因何在?在现实生活中,在驾校和驾驶证考试、颁证、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一条几乎完全公开的利益输送链。一是公安、交通部门参与举办驾校、参与驾校培训业务,直接获取高额培训利益。二是有的驾校看似是社会力量在办,但交警或交通部门并未与之脱钩,仍在参股分红。三是有些即使是已经脱钩,但也与交警和交通部门关系密切,交管部门仍然能从中获利。正是由于这种利益链条的存在,在驾驶培训高额利润的驱动下,有关部门通过增设行政许可等手段,剥夺了公民学习驾驶技术的其他选择权,形成了对驾照考试培训的垄断,堂而皇之地将巨大的经济利益输往驾校。
如果不经过驾校培训,很难保证学习质量和驾驶技术,会增加“马路杀手”的可能。 [详细]
通过自学也可具备上路条件,驾校的收费越来越高,且人多车少,学车效果不理想。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