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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战,谁输?谁赢?

备受关注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28日晚尘埃落定,根据国美管理层当晚7时许公布的投票结果,由黄光裕一方提出的5项决议案除“即时撤销一般授权”一条获股东投票通过外,其余4项均被否决,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得以留任;而由陈晓一方提出的重选3名贝恩资本代表担任国美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悉数获得通过。[>>详细]


沸沸扬扬的国美事件随着9.28这一天的结束而告一段落,结果出乎很多人意料。陈黄之战,此役以陈晓的胜出而暂时落下帷幕。回顾整个事件,双方你来我往,招数不断,多方利益的角逐,多种观点的碰撞,精彩程度,不亚于香港商战大片。一场成王败寇的“厮杀”,留给我们观众的不仅仅是情节还有反思:谁是真正的赢家?是陈晓、是贝恩还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谁又彻底的输了?是黄光裕、是商业道德还是中国传统家族式企业管理?


控制权之战:职业经理人VS大股东

陈晓:卧薪尝胆,与首富较量

4年前,国美收购永乐,作为永乐的创立者,陈晓入驻国美成了职业经理人,被黄光裕收于帐下;而4年后,陈晓领衔的国美与黄光裕上演国美电器争夺战,并成功的将黄光裕打翻在地。跌宕起伏的过程,让低调隐忍的陈晓成就了现代版的卧薪尝胆。


陈晓在国美电器的几年积累,让他在成为董事局主席后很快树立起权威,而他2009年推进的转型也获得了投资者和管理层的认可,这让陈晓在与黄光裕的争夺中占到了上风。[>>详细]


黄光裕:众叛亲离,英雄末路

在这次国美控股权事件中,最让人们感到诧异的是,作为国美高管团队的黄光裕的旧部一起反对黄,而站在陈晓一边。与陈晓相比,在硬实力上处于绝对优势的黄光裕为何搞得众叛亲离呢?


看看国美黄光裕的管理历史,就可以发现,这主要是黄光裕的霸道自私的个性和集权独裁的管理方式造成的,尤其是何炬、张志铭事件后,黄光裕在国美内部的“权威”登上顶峰。而陈晓与黄形成鲜明对比的温和平实的个性、民主的作风,规范的管理、集体民主决策的方式,则把整个国美的高管团队有效地团结成一体。[>>详细]


虽然落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田地,然而黄光裕的恶果,却是他自己种下的。黄光裕一直吝啬于股权激励。除了自己夫人,连妹夫、妹妹都没有,更不用说诸多老臣。而慷慨的陈晓则不但成功的度过金融危机下的艰难时刻,也“笼络”住了管理层的人心,为最后的胜利积累了至关重要的筹码。


控制权之争是一场双输的对决

国美前途未卜:按照最终的投票结果,国美控制权之争表面上是陈晓略胜一筹,实际上是一场双输的对决。摆在国美人面前的是一场未了的变局,和未卜的前途:一则,据国美电器黄光裕为代表的大股东一方称,“未来国美电器很可能一分为二。”二则,根据股东大会的结果,黄光裕依然是公司最大股东,中国这个家电零售业巨头的控制权之争未来很有可能还会继续下去。[>>详细]


游戏规则之战:法律程序VS道德审判

江湖道义:“管家”的忠诚与背叛

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心即是江湖。电影《笑傲江湖》中的这句台词也同样适用于刚刚落下帷幕的“国美之争”。


这场场吸引眼球的“国美争夺战”展现在公众面前的大多是“口水战”,网上挺黄反陈的言论不在少数,其中大多数都将视陈晓为“反水”的乱臣贼子,他们典型的逻辑便是:陈晓与黄光裕争权的做法,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职业道德,一个连大股东都要背叛的职业经理人,很难相信他会真诚对待公众投资者。[>>详细]


陈晓对黄光裕是否背叛,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这个问题是不值得讨论的,陈晓对黄光裕来说绝对属于背叛,但问题是黄光裕是否应该背叛,陈晓是否可以背叛黄光裕?


程序正义:权力争夺是在法律框架内就可以接受

这场争夺遵循的规则,最重要的不是道德之争,不是江湖式的忠诚与背叛,而是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游戏规则。


类似的管理权争夺在很多公司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只要这种争夺在法律框架内就不应该被指责。虽然公众可能对于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争夺有情感方面的判断,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要双方的所作所为符合包括公司内部的法律性文件在内的法律规定,符合公司上市地的监管规定,那么,无论结果如何,都是可以接受的。[>>详细]


游戏规则之争是“资本文明”的胜利

国美控制权之争是用市场的手段解决市场的问题,它的解决对中国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黄陈之争”,将成为内地民营企业管治的经典一役。无论是公司大小股东、董事局还是管理层,都把最后的仲裁交给资本力量。因此,这将是中国企业进化史上最经典的案例之一。


国美之争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资本文明”。所有的人都将因此学习并进而熟知这些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而这些累积起来的“资本文明”,将对今后中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详细]


管理结构之战:现代公司治理模式VS家族式管理

家族式管理:人亡,公司必亡

多年来,中国民营企业的存亡,总是与其创始人密切联系在一起。早年,因为创始人意外获罪,企业随之垮台的案例,可谓比比皆是,比如牟其中之于南德、胡志标之于爱多、唐万新之于德隆等等;相反,创始人锒铛入狱之后,企业依然健康发展的案例很少。之所以会 “人亡,公司必亡”,其中的一大原因,还是企业的所有者在企业扩张阶段没有理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而造成的。[>>详细]


现代企业制度:精髓在于权力间的制衡

2009年的股权激励方案,曾被看做是这家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但是,黄光裕为维护家族利益,提出撤掉陈晓,国美的制度转型可能就此夭折。


对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解,我们更多是从产权关系、法人制度、有限责任、政企分开、经理人制等显性的层面来认识的。其实,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除了在其表面上所看到的那些具体制度建构之外,其精髓所体现的乃是西方文化中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制衡思想,亦为西方文化在经济制度上的体现。长远来说,上市公司摒弃家族式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大势所趋。[>>详细]


国美管理结构之争让职业经理人处境尴尬

陈晓赢了,但职业经理人这一未发育完全的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优良种子,将会被推上尴尬的境地。


许在黄光裕看来,陈晓的一系列行动已经超越了其作为职业经理人的行为边界。黄光裕认为羽翼渐丰的陈晓已经违背了大股东的信托责任。一民企老板这样袒露心声: “职业经理人再怎么说也是外人。商场如战场,再好的兄弟,也可能会在背后捅一刀。”就此而论,陈晓此役虽得胜,但带给其他家族企业创始人的冲击也将是巨大的,也许他们会在引进职业经理人时更加小心翼翼,也会采取更多措施约束职业经理人的行为。[>>详细]


股东利益之战:大股东利益VS企业整体利益

大股东:欲将国美“工具化”

陈晓曾对外界称,本次事件的真相,实际上根本不是什么陈黄之争,而是黄光裕作为企业创始人的一种控制企业的个人需求,并企图将企业工具化。如果国美现在是黄光裕个人100%控股的私人企业,这一要求并不为过,但现在国美并非私人企业,黄光裕目前的股权为33%左右,更大部分的股权是其他投资者,国美已经是一家公众企业,应为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服务,而不是回到个人企业的管理模式上来,但大股东并未认识到这一点。[>>详细]


全体股东:国美应该是全体的

陈晓认为,忠于上市公司是真正的忠诚,为公司利益着想,而不是为某个股东的利益着想,是为真正的信托责任。假如资本利益得不到优先保障,那么投资者的积极性就会受到伤害,管理者和普通劳动者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或许有人会问:难道百分之零点零零零几的小不点股东的利益难道会比黄总百分之三十几的利益更重要吗?是的,保护小股东和少数者是整个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甚至也是整个文明社会—的基石。[>>详细]


利益之争,只能有企业整体利益一个选项

公司不仅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还要考虑包括管理者、工人等在内的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陈晓的公司利益论调,依稀就有这一理论的身影。股东利益至上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原则。股东利益至上,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才有最终保障。股东利益至上是公司治理的根本原则。股东利益至上,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才有最终保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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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

深陷内忧外患之中的国美,折射出企业艰难转型过程中的阵痛。陈黄之争,谁输谁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国美的此次危机能否为中国企业发展铲除障碍。代价无疑是惨重的,但愿它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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