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的不止是高温


           高温天气悲剧频发,济南3天内热死8名户外劳动者。他们中有环卫工人,有农民工,不久之前有关部门发布的高温停工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详细>>]
       高温是天灾,但远不是夺命的灾害。惹不起完全可以躲得起。为什么还屡屡有人在这酷暑里丧命?这背后太多有令人心冷的因素。高温保护为什么成为空谈,法律为何不被遵守……谁能站在工人生命的立场上替工人追问“高温死人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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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条例的“冷清”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五十年不变

       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不但高温补贴低,而且适用范围小,已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详细>>]

有令不施,没有制约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这些这样或那样的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规范性文件,无一能得到有效落实,准确的说是无一能在建设和生产一线得到普遍落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规范性文件条款不具体,模棱两可没有制约性,可操作性差。这导致了“高温补贴”的鲜为人知。正如一位农民工兄弟所言,“高温津贴?我们倒是希望有。但工钱都是原先就说好了的,老板肯定不会花这个冤枉钱。”[详细>>]

相关责任部门的“冷静”

利益为先“停工即停薪”

       长久以来,企业中工期、进度、利润被放在首位,员工的身心健康却被漠视了。[详细>>] “停工即停薪”的现实也不允许劳动者随意停工,停工就意味这些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社会底层工人的断粮。可以想象,济南这八名不幸热死的户外工人并不是不想避开毒辣的高温,而是停工没有收入对于他们个人或家庭的生存来说是不可接受的。[详细>>]

维权通道堵塞让劳动者“有苦说不出”

       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利,只有一个渠道是找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而仲裁又没有足够明确的具体法条,只好最终劝劳资双方讲和,其结果很可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没讨来高温补贴,饭碗先丢了。[详细>>]

“不患寡而患不均”损不足以奉有余

       一些端坐于空调旁的白领,却一边抱怨太冷一边受领“高温补贴”,一些银行业从业者的“伪高温补贴”甚至高达万元。这种吊诡的现象被民众称为“高温补贴倒挂”。[详细>>] 而且很少有职能部门走出办公室,去了解辖区内还有多少户外高温作业的工人没有享受到这项政策……[详细>>]

如何让劳动者的心“暖”起来

出台可操作性强的“高温法律”

       有关部门不能总是靠一个个生命来提醒自己加强规定的执行力,高温中暑身亡虽然不像矿难那样惊人,但这些生命的消逝同样应该有人为此付出代价。有关部门必须增加处罚力度,多在增强规定的执行效果上下工夫,而不是有了规定条文便万事大吉,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详细>>] 应将“高温立法”工作提升日程,出台强制性法律。如果说过去,挑战高温是一种敬业精神,今天,高温已经和台风、海啸、暴雨一样,成了灾害性天气,我们应将高温关怀纳入劳动者基本权益构成,用人性化、细节化、小而美的法律条文为“高温关怀”设定操作性强的“法律直通车”,让假大空式的“高温作秀”无空可钻;用约束性、惩罚性条款对违规者严肃处理。[详细>>]

工会组织发挥更大作用

       在出现高温伤害事故后,工会要主动替受害者维权。不少户外劳动者中打零工的较多,大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出现高温伤害事故后很难索赔,工会就要替这些不幸的劳动者启动法律程序,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详细>>]

增强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

       农民工需要工作,对劳动保障并不十分看重,可以说劳动保障对他们甚至是奢侈的。因此,让农民工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如主动改变某些制度,例如应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农民工高温中暑应该以工伤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