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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栏目记者到相声演员郭德纲的别墅,采访他侵占公共绿地的事,却遭郭德纲弟子李鹤彪殴打。数日后,打人者李鹤彪被拘捕,李菁、何云伟退出德云社标志着打人事件再次升级。目前双方均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来说两句>>]
郭德纲名字中先德后纲,但讨论事情却要先纲后德。纲者,事实的关键也。打人事件的真相还有待厘清。但是,郭德纲一再先声夺人、编相声,写博客,言辞之间尽显飞扬跋扈、尖酸刻薄,俨然已经激起众怒,郭德纲这砸“纲”态度到底挑衅什么?当今社会下,名人又该怎样以“德”服人?
全民都该重视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尤其需要关注那些社会边缘群体的少年!
救人老伯称是想通过宣传教育旁观者,如何不让他失望
政府如果管不好房价,失去的将是民众的信任!
高温是天灾,但远不是夺命的灾害。高温保护为什么成为空谈?
小沈阳的“低俗”表演走红中国 ,出自于“整个社会宽容程度的变化”。
是记者“损害商业信誉”?还是企业阴谋报复?其背后的真相,耐人寻味!
一次可以避免的灾难何以发生?不知道这个问题副省长有着怎样的答案。
公众对碘盐是否有选择权?困扰了我们多年之后,该有一个明确答案。
有人说娱记不是记者,娱记是狗仔队,狗仔队就该打。但娱乐记者即使不是记者,他也是公民。你可以有不接受他采访的权利,但你没有打记者、打公民的权利。新闻出版署刚刚说要维护记者的合法舆论监督,周广甫这个北京电视台的记者就在采访过程中被殴了一回,虽然周广甫的采访内容还远远不能和“《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这件事情相比,但他也是合法采访,他的采访权利也需要维护。[详细>>]
但凡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得到人们的认可、尊重或崇拜,大都有过人之处,比如有一技之长、富有才华、善于经营、位高权重等等,但同时也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因为公众人物的这些身份和地位,公众就有权以更高的标准来衡量他们,有权对他们进行更多的监督,有权对他们的行为说三道四。对他们自己而言,则必须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说得通俗一点儿,一个公众人物就连吃饭的姿势、穿衣的风格,都得想想:这样是不是符合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身份,更不用说要成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带头人。[详细>>]
说理要拿硬杠杠,在所居住的小区里,郭家用木栅栏圈起来的绿地的土地使用权,到底是不是归别墅的产权人所有,不能任由郭德纲自己说了算———“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将小院用木桩围起,我未扩寸地,仅将旧桩换做新桩而已。”那么,谁说了算?自然是购房合同说了算。如今,郭德纲圈地、其徒弟打人,已经成为公共事件。作为事件发生的根源,不能局限于“口水战”,建议相关部门调查郭德纲侵占公共绿地行为是否属实。[详细>>]
郭德纲的家人或者弟子,也确实可以拒绝媒体的采访,但对前来拍摄的记者大打出手却是非常野蛮的做法。这不仅侵犯了记者的人身安全,也对公共知情权构成了伤害。[详细>>]
2006年,名不见经传的郭德纲与当家花旦春妮一起主持《星夜故事秀》,之后,连续几年上北京电视台春晚,并与弟子经常往北京台主持节目,北京台也经常播出他们的影视剧及德云社的演出。《华西都市报》称,北京台应该算是郭德纲的大恩人,他这次是亲人打恩人。[详细>>]
不过似乎,嘴皮子倍儿溜的郭德纲在数落记者的时候忘记了自己的出身——若不是当年京城媒体圈的力捧,不敢说人家出不了名,但至少还得多怀才不遇几年。然而就是这群让郭德纲能买得起别墅房车的记者,此时此刻却仿佛成了所有坏事的始作俑者,甚至到了郭德纲口中,都“不如妓女”了。[详细>>]
“我未扩寸地”郭德纲解释道:“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将小院用木桩围起,我未扩寸地,仅将旧桩换做新桩而已。有人不信,请找来开发商理论,我随时恭候!”[详细>>]
“记者拱火 徒弟动手”郭德纲在博客中申诉“你真不知道私闯民宅不对吗?你真不知道你偷拍不近人情吗?口口声声不拍结果暗地开机,当面有诓人之意,背后必有害人之心!”[详细>>]
打人事件发生的当晚,郭德纲在公开的演出中,用了很大篇幅评说这一事件,对当事记者和电视台极尽讽刺甚至谩骂之能事,并将打人的徒弟誉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详细>>]
作为记者职业道德很值得商榷,记者的职业理想不仅仅是为了挖掘一些明星的好与坏、得与失?需要更加明确的新闻观。而且在采访中也需要对当事人的基本尊重。[详细>>]
别墅占了公共绿地,其他业主不满,他调侃说是“几个穷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话里话外明明帐得就是自己的财大气粗。[详细>>]
明星有示范效应,以后大家就都被郭德纲示范一下,人人争做“民族英雄”去,记者恐怕就该整天窝在报社里,整天扒在桌子上咬着铅笔头憋新闻,不到万一的时候不出门,即使出门也要戴好头盔,以防有人想做“民族英雄”,不定从哪儿扔一板砖下来。 [详细>>]
说理要拿硬杠杠,在所居住的小区里,郭家用木栅栏圈起来的绿地的土地使用权,到底是不是归别墅的产权人所有,不能任由郭德纲自己说了算———“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将小院用木桩围起,我未扩寸地,仅将旧桩换做新桩而已。”那么,谁说了算?自然是购房合同说了算。如今,郭德纲圈地、其徒弟打人,已经成为公共事件。作为事件发生的根源,不能局限于“口水战”,建议相关部门调查郭德纲侵占公共绿地行为是否属实。[详细>>]
郭德纲的家人或者弟子,也确实可以拒绝媒体的采访,但对前来拍摄的记者大打出手却是非常野蛮的做法。这不仅侵犯了记者的人身安全,也对公共知情权构成了伤害。[详细>>]
熟悉郭德纲的人,都知道这是典型的“郭式语言”:夹枪带棒,口无遮拦,能把多么严肃的事都说成段子。这种风格,用在反抗相声界和娱乐圈不良现象上,那是勇气和个性,比如在师父遗产纠纷中仗义执言,为弱者出头,让沉默的知情者汗颜,也算大快人心事。一旦进入公共事件,名人也不能蔑视道德和社会规范,否则就会被公众所厌弃。如果行为更出格,还有法律管着他呢。[详细>>]
郭德纲名下的别墅占用公共绿地,记者前往采访时,被郭德纲的徒弟打了一顿。之后,面对媒体的质问,郭德纲表示要力挺徒弟……于是,就听见有人发出这样的议论:“说相声的人素质本来就如此”。在这种对郭德纲们的“宽容”中,暗含着其实是对这种艺术形式乃至艺术从业者的不屑和轻蔑。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国粹也好,文化传统也罢,想要发扬光大,除了产品质量之外,从业者的素质至关重要。[详细>>]
记者按了门铃没人搭理,然后直接就登堂入户的进去扛着摄像机采访,一副不把自己当外人的样子,这是一个最重要的起因。这是因为记者也会知道,自己确实是在侵入了一个原本不该侵入的领地,即使有所谓公共的知情权在后面撑腰,但也要分场合与地点才行,也要分清事情的大小。但也不是说郭德纲的徒弟打人就一定有理。毕竟我们从小都学过,打人总是不好的。更何况采访者也并非怀有一定可以肯定的敌意,恭送出门也不失为一个良好的选择。应该说当事的两边都没有真正理解个人与公众传播之间的边界,一边是过于捍卫、一边是过于侵犯,两者都未必是值得肯定的做法。[详细>>]
在法制日益走向健全的条件下,“媒体审判”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与“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相悖。判断是否存在着“媒体审判”并不难。关键要看媒体的报道和评论是否存在歪曲或者不尊重事实的现象。[详细>>]
在媒体“强大”的话语权面前,名人往往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各种媒体上名人的花边新闻不断、小事被“放大”,流言、绯闻满天飞,弄得名人们有口难辩、有理说不清,这那是“名人”啊,活脱脱的一个“冤大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