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被通缉:仇子明并未完胜


        27日,一则微博消息“记者被全国通缉”如一枚炸弹,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一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幕遭到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被通缉人仇子明,赏金500元,联系人黄井洪……”在这条浙江丽水市遂昌公安局网上通缉令下,隐藏的是公权力滥用与言论自由间的一场较量。[详细>>]

       是记者“损害商业信誉”?还是企业阴谋报复?其背后的真相,耐人寻味!值得欣慰的是,丽水警方29日撤销了通缉令,并赔礼道歉,但事情并非就此结束,因为下一个仇子明随时会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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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荒唐的非正常通缉

四篇负面报道招来的“通缉令”

       5月上旬,《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得到新闻线索,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涉嫌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并与6月5日、6月22日、7月20日和7月24日连发《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 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和《新华基金被忽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四篇调查报道。[详细>>]

凯恩集团行贿“公关”遭拒

       在6月—7月间,报道刊载后,凯恩股份操纵人王白浪曾找到《经济观察报》驻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仇子明在微博上写道:“公司贿赂我5位数以上的钞票,不要;公司贿赂我一台笔记本电脑,不要。公司行贿我本人未遂,变相行贿我的报社,6位数以上的广告费,差点谈妥,但我的编辑和部门领导不同意,多方斡旋,最终宁可不要广告费,也把稿子发了。”[详细>>]

网友转帖爆料被刑拘更可怕

       7月28日被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为由刑拘了翁安余——一个因在网上转发仇子明相关报道而被刑拘的普通人。没有捏造事实,仅仅是转发了经济观察报上的文章,这样的“转帖被刑拘”本身就很荒唐。执法机关想抓就抓,想放就放;抓得莫名其妙,放得稀里糊涂,像翁安余一样的你我,安全感从何谈起?[详细>>]

因言获罪源自权力滥用

诉讼过程缺乏程序正义

       遂昌县公安局在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进行网上通缉之前,未对记者本人及报社发稿编辑及审稿负责人进行过任何调查,在对报道的真实性及报道目的均不了解的情况下,即对记者实施网上通缉,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纯属滥用职权。[详细>>]

一次对舆论监督的蔑视

       遂昌警方对记者的全国通缉令,是对媒体舆论监督权的公然施暴。这起事件再次警示我们,在当今社会,要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有效控制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防止公权私有化和权力越界,让“报复性执法”失去滋生的土壤。惟有如此,媒体合法的舆论监督权利才得到保护,社会正义才能张扬。[详细>>]

权力失控伤害的是民意

       记者的正当采访权、报道权,在相当程度上正是公众知情权的延伸。因此,保护记者的采访权和媒体的报道权,就是保护正义的监督权、公众的知情权和人民的民主权利。 。[详细>>]

谁是下一个仇子明?

没有新闻法,任何记者都是仇子明

       保护记者正当新闻监督权利的《新闻法》,从三十多年前开始动议,我国一直上不了人大,不立法,连立法计划都列不上去。中国目前没有保护新闻从业人员的法,中国的新闻行为到今天都是无法可依的。一个电话可以撤掉总编,一个电话可以开除记者。谁来保护记者?谁来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详细>>]

作为普通人,你我都是翁安余

      如果不是后来搭了仇子明的便车,因仇子明的平安着陆顺带洗清了冤情,谁能设想,单凭瓮安余一个人的能量,他今天会是何等的处境?无独有偶,重庆晨报记者廖肥肥因网上发帖,披露重庆希尔顿酒店事件的内幕也被刑拘,旋即在媒体人的集体抗议下获释。然而同在重庆,同样因网上言论被拘的普通网友,却至今仍在囹圄之中,无人记起。 [详细>>]

权力运行不阳光,遂昌公安还会出现

      动用公权力充当某个利益集团的打手,“收拾”和摆平个把不听话的家伙,对他们来说驾轻就熟,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根本无需走法律程序,无需瞻前顾后,反正地盘是我的,我说了算——这样简单直线的思维逻辑,不独浙江遂昌有,辽宁西丰、河南灵宝也如出一辙。[详细>>]

不完全盘点:那些因言获罪的人和事

       2006年8月31日重庆市彭水县教委借调干部秦中飞,因一则针砭时弊的短信诗词失去自由,被彭水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逮捕。经舆论关注,关押29天后,秦中飞被“取保候审”。随后,该案被认定为错案,秦中飞无罪,并获国家赔偿。
       2007年7月18日山东省普降暴雨,一个名叫“红钻帝国”的女网民因为发帖讨论济南暴雨伤亡而遭举报,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对其进行治安拘留。
       2008年1月4日因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拘传,未果。此事开创记者涉诽谤案之先河和地方公安进京抓捕中央媒体记者之先例,舆论一片哗然,当地公安机关随后撤销立案、撤销当事记者拘传。西丰县派专人赴北京向当事记者表示道歉。
       2009年3月6日在上海上班的王帅,被警察带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原因是他此前在网上发布了家乡河南灵宝市被征农地的现状。随后,在“证据不足”后,他被取保候审,并经灵宝市公安局批准,王帅又回到上海工作。
       2009年6月,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将福建女青年严晓玲死亡的情况整理成文字,以及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
       2010年4月11日湖北一男子因拍摄上访者照片被十堰市政府送进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