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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何欣)昨天上午,北京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市一中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同半年前的首次开庭一样,王纪平依然不认可检方指控的大部分罪行。
此番王纪平案件的二次开庭未对媒体开放,记者仅从王纪平的辩护人处了解到,这次开庭主要是针对检方补充的几样新证据进行核实和质证,因此开庭时间很短,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此前一天,指控通过王纪平的关系贪污1047万元、单位行贿980万元的女商人赵耘一案也进行了二次开庭,检方调整了赵耘涉嫌贪污的数额。
此前,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利用担任市地税局局长之便,多次收受山东浪潮商用系统公司及创意未来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钟小春等单位及个人的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检方还指控,2002年至2004年10月期间,在北京地方税务局向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浪潮公司)采购税控密码器过程中,王纪平利用担任北京市地税局局长职务的便利,伙同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耘(另案处理),由北京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与钰林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交由赵耘实际控制。之后,他们又使钰林公司成为浪潮公司授权的税控密码器唯一经销商,由钰林公司将税控密码器加价后,出售给恒信恒安,从而将加价款1047万余元非法占有。
去年11月的第一次开庭时,王纪平及其辩护人否认检方的大部分指控,只认可自己接受了女商人钟小春几十万元的贿赂,但同时表示,案发后自己已积极退赃。这次对于检方关于王纪平涉嫌贪污的指控,王纪平的律师仍表示不认同。该律师表示,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而起诉书指控中涉及的税控机加价款并不属于公共财产的范畴。“数额是检方根据税控机加价的账目进行的估算,但并不能证实王纪平本人占有了这些所谓的赃款。”
王纪平案时间表
2010年2月 北京市纪委介入调查王纪平案
2010年8月10日 王纪平被北京市公安局原崇文分局刑事拘留
2010年8月23日 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王纪平被北京市公安局原崇文分局逮捕
2011年4月7日 王纪平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审查起诉期限延长一次
2011年7月20日 检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1月28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纪平案
2012年4月24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纪平案进行二次开庭
“地税窝案”相关人员
未判决
王纪平,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涉嫌贪污公款1047万元,受贿435万元被公诉
刁维列,北京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原主任,涉嫌受贿1164万元被公诉
赵耘,北京女老板,被控通过王纪平贪污1047万元、单位行贿980万元
已判决
任依娜,北京市地税局原副巡视员,受贿55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彭英斌,北京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原副处长,受贿186万元,被判刑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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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维列案同一法院开审
昨天,就在王纪平案二次开庭前半个小时,王纪平的老部下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维列刚刚在同一法庭进行完二次开庭。检方指控,刁维列共计受贿1164万元,其中大部分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系统、IT基础设施、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和金融税控收款机选型项目的招标有关。不过,在首次开庭时,刁维列否认了检方的全部指控。法院当天并未对上述两起案件作出判决。
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