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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讯(记者李莉)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13年研招简章已公布。同今年相比,违规处理力度加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此外,2013年研招简章还首次明确规定:“新生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2013年研招简章中,“违规处理”被单独列为一项,以强调其重要性。简章中指出: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要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悉,往年规定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而2013年研招简章明确规定了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要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参加初试时,考生要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013年研招日程
应届生考研预报名 2012年9月28日至29日(每天9时至22时)
网上报名日期 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时至22时)
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7日
初试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6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7时,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