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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底前开测PM2.5
今年不参评空气质量 12月底前公布监测结果
昨天,环保部公布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在内的74个城市的505个国控站点要在10月底开展完成PM2.5监测的试运行,12月底前公布监测结果。
此前,环保部公布了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今年将迈出“第一步”,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在全国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指标PM2.5、一氧化碳、臭氧的监测。昨天环保部公布了这“第一步”的具体实施方案,10月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重点区域的所有国控站点要完成PM2.5等设备的安装,同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要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提前实施。
此次环保部公布的首批开展PM2.5、一氧化碳、臭氧监测国控站点共计505个,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等74个城市。一位环保部官员表示,评价一个城市的空气质量,都是以国控站为准。其余的地方监测站的监测结果则主要是当地政府用来考核下一级政府的。
《实施方案》还对空气质量的评价方法予以说明。根据《实施方案》,2012年,第一阶段实施地区新增的三项指标PM2.5、一氧化碳、臭氧不参与空气质量年度评价;但原有的三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 PM10,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到明年,第一阶段实施地区则将对一共6项指标,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