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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走基层·在岗位系列报道,继续关注怒江边的巡回法庭。昨天我们看到,福贡县法院的巡回法庭上山开庭,案件处理结束后天已经黑了,山路陡峭,路途遥远,他们只能在山上的老乡家里过夜。
福贡县法院的巡回法庭上山开庭,住在了老乡家里,这是巡回中经常遇到的情况。但对于初次参加巡回法庭的李树美来说,还有些不太习惯
巡回法庭的干警们起得很早。按照计划,这天他们还要去另外一个村庄,处理发生在那里的一起土地纠纷案。
土地纠纷案的涉案土地有1亩大小。原告称4年前花7000元钱买了被告的土地,可被告一直没有交付土地。原告要求交付土地或归还7000元购地款。
原被告间买卖土地的行为并不合法,原告要求交付土地的诉求法庭不予支持,剩下的就是原告能否追回经济损失的问题,但如果开庭宣判,很可能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审判长邓兴决定先进行调解,看能否解决。
在福贡县,大部分老乡都不会说普通话,办案时,必须要掌握当地的语言。李树美的老家在相邻的泸水县,他们那里的傈僳语和这里的有一些区别。
因为巡回开庭与在法院开庭有很多不同之处,邓兴说,这次出来,他特意带了李树美他们几个年轻人,就是为了让他们熟悉巡回法庭的特点,将来可以后继有人。
得知被告的否认,原告此付加和妻子带领法庭干警来到争议土地现场。
原告方称,他们确实交给被告7000元钱购买土地,但是双方都知道土地买卖的行为并不合法,所以当时没有签署协议。他们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当时的交易行为。
编辑: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