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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深感温暖,让法律援助仗义人间——严力琦
严力琦,女,汉族,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任江苏省南通市“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2005年任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获“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南通市劳动模范”、“十大女杰”和市法律援助“服务之星”等多项荣誉称号,曾荣立个人二等功。
她用“心”开拓工作,率先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她积极呼吁政府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典型,促使市中心办公接待场所达到700㎡,各县(市)中心达到200㎡,2008年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均如期通过省厅规范化建设验收。在她的努力下,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年增长32%,法律援助基金会募得资金2233万元,南通市法律援助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她用“行”诠释忠诚,不断探索便民服务新举措。她牢记服务宗旨,带领各法律援助机构大力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举办了三场专场文艺演出,为全市特殊群体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积极促成市开发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增设了八条“12348”专线;在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全市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解答法律咨询超过50000个。
她用“情”关注民生,努力使法律援助成为群众贴心人。近三年来,她直接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紧急信访事件70多起,被受助老百姓视为自己的“娘家人”。她组织办理的案件中有4件入选“全省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被市政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