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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林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再次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这是这一法案自2005年12月初审以来第五次接受中国立法机关审议,修改后的草案维持了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范围。
新修订后的草案确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来设定。此外,草案还将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限定在“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以外”,严格了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主体。草案还明确了行政机关应予解除冻结存款、汇款的情形。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预防、制止违法行为和保证行政决定的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性行为。行政强制法旨在通过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