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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李天一案中的小九九

2013年07月11日 20:51 | 来源:央视网 作者:潘幸知 雷世远 | 手机看视频

微博成律师辩论场,会否干预司法公正?

李天一事件的发酵程度,恐怕是溺爱他的父母亲始料不及的。迄今为止,该案至少出现了四波浪潮。第一波是曝光他参与强奸,当时李天一开车打人事件尚未淡出网民视线,舆论惊讶短时间内他再次被卷入案件。第二波是李天一案件侦查结束后,被告律师请辞。据知情人陈述,李天一的母亲梦鸽曾要求那位律师做无罪辩护。第三波是“轮流发生性关系”成为热议话题,媒体记者无意一语,传播速度石破天惊,网民认为将“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词替代“轮奸”,是无罪辩护或者减轻罪责的前提。更何况,关于他年龄的纠结和质疑,也从未停止。

这第四波,莫过于李天一轮奸案中的新律师上阵。新律师陈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且两位律师陈枢、王冉决定通过博客发布申诉意见:受李某某监护人委托,辩护律师称,一些媒体甚至中央主流媒体竟公开姓名、图片、视频,对未成年嫌疑人进行侵权报道。并敬告媒体,不能因为对个别星二代的某些行为看不惯,而放弃客观全面报道,媒体不仅有义务遵守法律,保护未成年人,还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一句“保护老艺术家”,在微博舆论场迅速发酵,而“无罪辩护”一词也迅速爬升到了微博热门关键词的榜首。

第二天,中央主流媒体人民网发表网评《监督是媒体的天职》,驳斥李天一律师的声明。文中提了三点关键内容:①说李某某涉嫌强奸案是普通刑事案,太过无视此案的恶劣性质和情节;②舆论监督是媒体天职,媒体在推法治中国、文明中国、正义中国的进程;③“老艺术家”的子女犯罪就该保护?公平正义何在?老艺术家们早就凭借其名望、财富,让子女占据社会优质资源,已受“极力保护”。《新京报》也刊发评论员文章,称“媒体监督,也是爱护老艺术家的表现”:媒体是要守法尊重未成年人隐私,也应尊重老艺术家,但这并非意味着可以不顾事实、没有是非。何况,监督也是一种爱护,老艺术家对其子无证驾驶等行为,并非没有法律责任。

“无罪辩护”李天一合适吗

“无罪辩护”李天一合适吗?

随后,李天一轮奸案中的受害者代理律师田参军,也通过微博发表多篇声明,大打同情牌,称“受害人杨女士是一个人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被嫌疑人肆意殴打、侮辱并轮番施暴,身心均受到极大摧残。之后,李天一不但没有道歉弥补,反而多次对受害人杨女士进行恐吓要挟,企图阻止其报警。”此时,案件代理律师、媒体、网友三位一体的互动达到高潮。有好事者翻出梦鸽前男友的照片与李天一的照片进行比对,也有人指责受害人深夜进包房“非良家妇女”,甚至河南某媒体将李天一案件与“公狗强奸母狗”的社会新闻拼成一个整版。网友戏称,法庭搬到了网络上,律师唇枪舌战,旁观者各献妙计,不亦乐乎。

微博成律师辩论场,并不鲜见。最著名的案例,莫过于2011年的药家鑫事件。

2010年10月20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然后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2011年,他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在这次案件中,被害人张妙家属的代理律师张显,曾在案件审理时在网上散步虚假信息,希望通过舆论压力逼迫法律对药家鑫从重处理。

2011年4月22日13时43分,张显在微博上发布:“任何人不管他权有多大,官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家里多么殷实有钱,只要他撞了法律这根红线,那他在正义和法律面前都会变得苍白无力。”律师通过这样的微博声明,映射药家鑫家庭是“官二代”、“富二代”。

2011年4月23日10时39分,张显发布微博:“据媒体披露,在房价高企的西安,药家在市区内居然有四处房产,结合药家鑫平时生活之奢华,买五千块手机,花巨资整容,开十四万元私家车,药家资产超出药父母收入水平数倍。”后来在央视《看见》等节目的采访中,此条微博被证实为虚假消息。

药家鑫被判处死刑后,药家鑫父亲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诉“张显侵犯药庆卫名誉权”。在此之前,因为张显在微博气势上的嚣张和民意所向,兰和和药庆卫在微博上一度处于下风。药家鑫案件后,很多人开始讨论民意是否会干涉司法公正的问题。兰和认为,药家鑫案给中国的司法界开了一个很坏的头,已经有很多律师利用媒体和“民意”,来影响司法判决,这样,在“网络水军”的参与下,主流的声音就未必是真实的。

即使顶着有可能干预司法公正的风险,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件,也应该放手让网民进行讨论。何况法院应该有“你说你的、我判我的”的勇气,而不必遮遮掩掩。近日在《人民日报》刊发的文章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称,人民法院要尊重新闻宣传规律,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通过舆论监督,实现公正司法;万分之一的错案就是百分之百不公平。可见舆论监督这一环节,非常必要。

微博成为律师辩论场,这是个良好的开端。(央视网记者 潘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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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联播封面报道《“无罪辩护”李天一合适吗?》20130712

No1:  微博成律师辩论场,会否干预司法公正?

No2:  “无罪辩护”李天一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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