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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钱先发货买家收货后消失 学生店主被坑了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10: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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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坊报料:

  买家未付款的情况下发了货,对方收货后拒绝付款,店主白白损失两千多元。

  记者跑腿:

  天河区工商部门表示,店家可提供相关证据,联系买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处理,由其协助追讨货款。

  (记者 王欢 见习记者 杨莉敏 实习生 蒋敏玲) 近日,淘宝网卖家小周报料,自己在未收齐货款的情况下就发了货,结果落得货财两空。

买家收货后消失

  小周是广州某高校的在读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淘宝网开了间网店,做书籍代购生意。7月20日,江苏杭州一买家向其订购了总价为2823元的的书籍,并付了600元作为订金。几天后,小周把书籍代购回来并准备发货,要求买家付款。但对方回复,要快递运费确定下来再一起支付。

  没有细想,小周同意了。7月26日下午,小周将书发出,并联系买家付款。扣除600元订金,加上50元运费,买家总共还需支付2273元。但却无法联系上买家,发出的短信、微信、淘宝旺旺信息,打出的电话,均石沉大海。至今对方只回应过一次,称自己在外出差,需7月29日才能付款。但在29日下午,在物流公司显示买家已正常签收取货的情况下,对方仍对催款信息不作任何回应和处理,用沉默应对。

  天河工商:可向淘宝申诉调解

  事隔半个月,书款仍不见影踪。无奈之下,8月5日,小周向淘宝卖家热线寻求帮助。然而工作人员却表示,由于店家在买家没有付款的情况下发货,责任要由店家承担,无法受理。

  对此,记者联系上广州市天河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淘宝公司不在本地,较难进行行政调查,建议先跟淘宝协商,提供相关证据,如发货单及通讯记录等,证明买家确实没有付款行为,并由淘宝公司作为中介,申诉调解。他们还表示,如果淘宝的协商未能成功,可以联系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为处理,协助协商并追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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