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新疆将立法规范食品摊贩小作坊 已列入人大立法调研规划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09: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 手机看视频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10日电(实习记者 韩婷) 记者昨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摊贩、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新疆已草拟相关管理办法,正在调研规划过程中,有望在2013年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摊贩”的界定为:“在街头或其他公共场所不定点销售食品或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日常生活中,主要表现为流动性大、无营业执照、条件简陋、生产经营环境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足等方面。

  “为了规范食品摊贩的营业行为,势必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说,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在遵从该法案的相关规定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还可依据该法制定出符合地域特色的地方法规。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此前,新疆尚未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如今通过质监、工商、食药监多个部门的实地勘测、意见汇总,已草拟出《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规范发展条例》。目前,该条例已列入自治区人大2012年立法调研规划,并有望在2013年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地方立法尚未出台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日常生活中加强与工商、卫生、环保、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的协作,加大监管力度,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热词:

  • 食品安全法
  • 人大常委会
  • 食品生产加工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规划过程
  • 规范发展
  • 小作坊
  • 调研
  • 药监
  • 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