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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研究生就业享受住房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 2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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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近日启动了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成立青岛市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青岛。

  人才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为拟到青岛就业创业的各地大学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进行就业岗位推荐对接,提供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机会,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提供档案人事代理,帮助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等。

  凡有意来青工作的海内外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及高技能人才,可与青岛市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及全市认定的各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成为储备人才。储备人才落实就业单位的同时,可在青岛落户。

  据了解,储备人才可享受到一系列服务,包括给予住房补贴、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等。其中,今年7月1日后,驻青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外地来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责任编辑:尤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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