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10月起粤通卡用户 继续享受通行费2%优惠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 09: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为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自10月1日起,行驶我省境内高速公路并使用粤通卡成功缴纳通行费的车辆,继续享受当次应缴车辆通行费2%的优惠,优惠金额在后台结算时予以返还,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的。

  据记者了解,自2010年10月1日起,我省对粤通卡用户实行车辆通行费98折优惠,截至目前累计为群众减负约2.4亿元。此外,近年来省物价局及相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调整粤通卡和电子标签销售价格、降低联网收费结算服务费收费标准等价格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电子不停车收费的快速发展。目前,我省86条高速公路全部纳入联网收费,联网总里程4963公里,开通ETC车道440条,累计撤并主线收费站31个,电子标签用户约70万,粤通卡用户达163.6万。

  省物价局说,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将继续运用价格杠杆鼓励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切实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热词:

  • 粤通卡
  • 用户
  • 电子不停车收费
  • 联网收费
  • 我省
  • 电子标签
  • 主线收费站
  • 车辆通行费
  • 高速公路
  • 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