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市卫生局:灾区高危产妇可跨区转诊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07: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北京日报讯(记者 方芳)今年是“龙宝宝”生育高峰,又恰逢部分地区遇上洪灾,北京周边地区近期常有危重症孕妇急诊到本市就医,医院产科床位十分紧张。为缓解这一难题,市卫生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受灾地区孕产妇如不能继续在原保健机构享受产前保健等服务的可区内调配,高危孕妇可跨区转诊、会诊。

  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保障孕产妇安全的通知》中明确,当前本市已进入雷雨频发季节,部分地区发生洪水、泥石流等严重灾害。今年又恰逢生育高峰年,医院产科床位十分紧张。为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市卫生局要求各区根据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的分布情况,针对辖区孕产妇保健服务及住院分娩床位需求,做好应急预案。如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受灾地区孕产妇不能继续在原保健机构享受产前保健等服务,将可区内调配;如遇高危孕妇需跨区转诊、会诊,应及时协调解决。

  二级以上助产机构具备接诊处置高危孕产妇的条件和能力的,对于突然急诊的高危孕产妇,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按照应急预案实施诊治,包括应急床位的解决。

  医院必须告知高危孕妇本辖区转诊指定的上级医院并出具转诊单。高危孕产妇在转诊或抢救过程中,遇到暴雨洪灾等突发事件,各接诊医院需立即上报本区县卫生局,通过政府部门协调,为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开辟绿色通道。在暴雨洪灾期间,市、区县卫生局及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必要时及时到位。院前急救转运机构必须做好人力、物力等准备,争取有效的抢救时间,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

  对于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高危孕产妇、延误危重孕产妇抢救以及未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规范的助产机构,一经查实,将予以问责并全市通报。

热词:

  • 转诊
  • 市卫生局
  • 孕妇
  • 医院产科
  • 助产
  • 产前保健
  • 床位
  • 妇幼保健机构
  • 县卫生局
  • 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