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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章报道 昨日,25名火灾隐患举报人在昆明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领取了50至2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这是昆明第二次集中奖励火灾隐患举报人。
通过举报,消防部门核查了大量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执法部门对其中情节严重的火灾隐患责任者进行了38万余元的罚款、“三停”、“临时查封”等行政处罚。在今年二季度受理的153起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中,经对举报人、举报事实和举报查处等情况核实,对25起举报投诉案件实施了奖励。
今后,全市范围内群众如果发现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或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公众聚集场所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期间,公安消防机构公告的重点整治的火灾隐患,都可以通过全市统一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96119”举报,也可发电子邮件至kmhzjb@gmail.com,发传真至5840440或来信、来访(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53号公安消防支队11楼昆明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和情报信息中心,邮编:650222)。经查证属实,消防部门将给予举报人5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