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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2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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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8月6日电(张楠、李书庆)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消防部门着眼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创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模式,对辖区81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行政履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监管,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从而形成责任明晰、措施得当、运行高效、管理到位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消防部门还定期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单位和群众提供在线消防业务咨询、举报投诉受理等便民服务,定期向社会单位发布消防安全提示、重大火灾案例警示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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