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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救人被收费是人和制度都无情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11: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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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兵(教师)

  8月2日,乌鲁木齐一公路发生一起车祸,5人受伤。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途中经过收费站时被拦下收费。特警因怕耽误抢救伤者,交费后通行。收费站方面称收费符合规定,由于目前有“公车私用”现象,导致收费站也有自己的苦衷。(8月6日《新闻晚报)

  警车救人,竟然被拦住收费,这是令救人者无法接受的,尽管警车自己掏钱交费,但却不符合生命至上的原则。生命最可宝贵,在救人面前,收费站还要冷漠地先收费再放车,这是对生命的极端不尊重。

  为何警车救人也要被收费?给出的解释很残酷,因为目前有“公车私用”现象,因为由于该警车是乌拉泊辖区范围的,不属于柴窝堡辖区范围,理应要收费。收费人员按制度收费,似乎是没有错的。然而,制度没有为救人让道,这是制度的无情;而是否救人,收费人员一看就清楚,为何就“闭”上眼睛不看呢?难道连救人和公车私用都分不清楚?这是人的无情。

  同样的无情例子一再显现。从湖北开车回东莞的邹先生,日前在湖南境内的高速路上遇劫,在湖南警察的帮助下,湖南境内一路免费畅行。不过到达广州太和收费站时,工作人员执意不肯放行,没收到钱就没得商量。邹先生想把没被抢走的一只手表押在收费站,工作人员却称不知道手表值不值几百元,要他押另一个没被抢走的财产手机。邹先生拨110,交警和民警到场后均表示“这事管不了”。高速公路声称,工作人员是按程序办事。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同意。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期间将免收通行费。可民间却还在呼吁遇到特殊天气时也该免费,其实,碰到救人之类的特殊事情同样也该免费。难道救人也要挑重大节假日?

  警车救人被收费是人和制度都无情,什么时候公路还原了“公益性”,人和制度才会富含人情味。(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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