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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上调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4日 05: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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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8月4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本市近日上调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其中本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一次性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1.3万元;青年职业见习补贴标准从本市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提高到80%。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的通知》,提高本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协保人员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6500元;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征地人员并缴纳城镇“五险”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3000元。同时,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本市实际用工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此外,本市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实现非农就业和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就业的市级补贴标准均从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0元,各区县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应配套补贴标准作相应调整。本次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调整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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