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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对外劳务人员买保险 最高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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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领域的首部专门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如果出国打洋工,劳务公司不给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四川省商务厅有关人士昨天表示,我省也将依据《条例》建立本地区的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据介绍,四川的对外劳务合作具有“以工程外派为主,集中于非洲和亚洲,主要从事于交通和房屋建设、能源开发项目”等特点。四川省去年劳务合作业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共计7496人次,截至今年6月底,成都市外派劳务总人数2035人次。主要分布于印度、巴基斯坦、苏丹、埃塞俄比亚、摩洛哥、尼日利亚、安哥拉等国。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晓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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