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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律援助“有法”可依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04: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昆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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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鄢意镜 李马斌 首席记者王仪报道 昨日,由西山区法制办主持编制的《西山区法律援助案件投诉处理办法》顺利通过听证,有望于本月正式公布实施,这是全省第一个县区级制定出台的法律援助规范性文件。

  《西山区法律援助案件投诉处理办法》共有六章二十一条,从投诉的受理范围和时效、投诉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办法规定:西山区的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若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侵害受援人合法权益而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律师、公证员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听证律师代表祝琼华表示,在办理案件当中,可能受援人对法律知识并不是太了解,援助人员在执行援助义务时与受援人之间产生分歧,如果有了这个管理办法,就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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