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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醒:勿轻信“西部大开发投资项目”等传销伎俩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9日 16: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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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银川7月29日电(记者张亮)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通报了5起传销案件,并总结了这些传销案件的特点,提醒民众不要轻信以“西部大开发”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宣传。

  贺兰县是宁夏传销活动的重灾区,日前贺兰县法院通报了5起传销案件,共有9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另外还有多起传销案件正在侦办、审理中。

  据贺兰县法院介绍,这些案件涉及的传销组织上线人员一般谎称“国家为支持西部大开发,专门制定特殊政策,从中东部地区吸引人员和资金到贺兰县建设住宅,通过消费拉动当地经济发展”,以此为由骗取“投资者”入股,入一份的价格3800元,入10份价格33500元。加入该组织后,每名下线必须吸收1人参与投资,最多可吸收2人,这样就可以按照其在组织中所处的职位及下线投资的数额进行提成。

  法院提醒,由于传销组织并不投资于任何实体经济,其所谓“资本运作”模式本身仅仅是一个对下线传销款再分配的“分钱”游戏。民众如遇到“西部大开发”“人力资源项目”等投资宣传时,应提高警惕,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情况,不要相信“风险小,返利快”的宣传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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