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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电客户: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现将有关业务办理事项告知如下:
1、如何申请办理合表电价?
对于城乡居民自建的多、高层单元式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电费通知单(或电费发票)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电价计收电费。
2、如何申请办理免费电量?
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可携带身份证、低(五)保证、电费通知单(或电费发票)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详情请到供电营业厅或致电95598咨询,亦可登录广东电网公司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gd.csg.cn查询居民阶梯电价相关内容。
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