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企业贸易收付汇后 无须办理核销手续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11: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清远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清远日报讯(通讯员叶剑洪)18日,我市召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会议。全市外汇局、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共计47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货物贸易进出口核销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为我国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逐笔核销、事前备案、现场审核、行为监管”为主要特征的核销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优化。鉴于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联合公告,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这是顺应我国对外贸易规模、方式、主体发展变化和应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国际收支形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企业诚信意识,降低社会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主要的内容:一是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须办理外汇核销手续;二是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在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三是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四是绝大多数企业贸易收付汇手续得到简化,A类企业可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会议就此次改革工作做了动员,并就货物贸易外汇制度改革的背景、目标、意义、思路等做了概述,强调此次改革是完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外汇管理部门探索有效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相结合的有益尝试,希望我市进出口企业以此为契机,增强企业对外贸易竞争力,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热词:

  • 贸易便利化
  • 企业出口
  • 货物贸易
  • 企业诚信
  • 出口退税
  • 对外贸易
  • 外汇局
  • 出口收汇核销单
  • 国际收支
  • 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