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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出现论文作假学校将减招 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学位论文出现多起或连续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停止或者撤销其授予学位的资格,核减其招生名额;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指导教师未尽责或被解聘 指导教师未尽到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负责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存在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视情节轻重,可暂停其招生、取消指导教师资格,直至解除聘任合同等处理。

论文作假3年内禁授学位 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各学位授予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代写售卖论文将被处分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售卖学位论文者,属于在读学生的,由学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属于教师和其他人员的,由学校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如起到组织作用的或者由此获利的,从重处理。
漫画/高岳
本报讯 记者张维 7月16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16日。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