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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事业单位可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1日 05: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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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黄婧 通讯员 农健)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于7月18日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涉及全市约9.5万名事业单位职工。

  据南宁市社保局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宁市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率为0.5%,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并且与本单位参加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缴费基数一致。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及支付办法按照国家人社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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