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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出台具体措施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0日 06: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成都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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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周波)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采取制止通过办培训班招生、制止非正常跨区域招生、制止通过各类考试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等措施,全面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据悉,《成都市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日前已经印发。

  《方案》提出,禁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补习班。禁止中小学校为各类有偿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未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禁止学校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培训和竞赛。

  《方案》规定,各区(市)县须依据当年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及学位情况合理调整学校服务范围,严格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严格规范入学程序和入学办法,严格执行“五公开”政策,确保3年内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努力继续减少。继续将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统招指令性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和测试,不得要求低学段学校推荐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学生编班依据,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工作。

  小学和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初中阶段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区(市)县要综合考察学校体育、艺术条件和发展水平,将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收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0%,坚决防止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的收费及变相择校行为。

  严格规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物、赞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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