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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讯 (记者/杨光明)记者从鹤山市7月16日召开的村级“两委”班子实绩考核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对辖区内116个村(居)“两委”班子进行量化考核,村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工资挂钩,确保至2015年,工资月平均总收入不低于2500元。郭伟、陆黛云、张学东、江伟良、梁暖勋等鹤山市领导参加了会议。桃源镇和共和镇在会上介绍了该项试点工作的经验。
鹤山市委书记郭伟强调,考核评价制度是工作的方向标和指挥棒。郭伟要求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注重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组织对村干部的选拔任用紧密联系起来,让能者上、庸者下,切实解决村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确保村级“两委”班子实绩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层级落实经费保障,把有关经费纳入市、镇财政预算,稳步提高村干部收入水平,确保到2015年村“两委”干部人均月收入不低于2500元。
据了解,完善村级“两委”实绩考核机制,是江门“市委常委项目”,也是鹤山市深化农村基层管理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鹤山已制定和印发了《鹤山市试行村级“两委”班子实绩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鹤山市村级“两委”班子实绩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村级“两委”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实绩考核项目(占80%)、民意调查项目(占20%)和加减分项目等三部分,并要通过“自查自评、实绩考核、民意调查、加减分审定、综合评价、结果公示”等6个程序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