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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7月17日消息:在网上结识吸毒人员,并通过网购的形式快递毒品。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利用网购和快递销售毒品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姜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租住在宝山大华的姜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结识了多名吸毒人员。这些吸毒人员纷纷向其索购毒品,姜某便想到了利用网购加快递的方式贩卖毒品。去年11月26日,姜某在网上与远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的吸毒人员王某谈妥,以每克420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售60克冰毒。次日,姜某收到王某汇来的25000元后,便将60克冰毒用竹炭包精心伪装好,又以女友的名义通过某快递公司成功将毒品快递至王某提供的地址。
2011年11月29日,宝山公安分局根据举报在姜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并现场缴获了甲基苯丙胺82.82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无色液体约240毫升、尼美西泮4.55克、咖啡因0.57克以及电脑、电子秤等作案工具。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示,尽管今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了“寄件人拒绝检视可不予收寄”,但并未强制性规定快递公司必须对快递包裹进行检视。在这起案件中,即使快递人员进行了检视,对其采用竹炭包进行巧妙伪装的贩毒行为也很难发现。因此,对通过快递运输毒品的问题,仍需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调查,制定出有效的防范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