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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
本报讯 (记者徐静 通讯员穗考宣)广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工作已于7月9日全部结束。记者从广州市招办获悉,由于部分区、县级市个别公办学校和部分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含注册报到后有缺口的民办高中、公办择校),市招办将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统一进行补录。
考生补填志愿资格是已报名参加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统一录取的且未曾被录取过的考生,成绩在460分以上的可参加普通高中补录。补填志愿时间及要求为:14日上午8时~下午5时,符合资格需办理补填志愿的考生,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依照补录学校招生范围选填补录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第1志愿只能填报公办公费或民办高中学校,第2、3、4志愿可任意选择填报公办公费、公办择校或民办高中。
补录时间是从7月15日上午9时至11时,凡有补录计划的高中学校须登录中招录取系统进行网上补录,补录完毕后负责通知补录的新生到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补录结果将于7月15日通过免费手机短信、广州招考网(www.gzzk.cn)以及市招考办考试服务热线电话16880212的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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