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比去年同期多4天;太原最少,为161天
本报讯 (记者 张隽波)7月13日,省环保厅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成绩单:11个省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174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天,其中,太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少,为161天,93个县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
今年上半年,11个省辖市城区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1.72,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9%。大同、晋城、朔州、运城、忻州5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下降,其中忻州市下降幅度最大为34.0%,其余6市变化不大。
从污染物成份来看,11个省辖市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1%和12.5%。据统计,11个省辖市城区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污染负荷系数为45.9%,其次为二氧化硫,平均污染负荷系数为38.8%。
在全省单独考核的102个县(市、区)中,除3县数据无效,不进行评价外,其余99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都在80%以上,其中18个县(市、区)中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