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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学子估分报志愿结束 志愿上报后任何人不得再更改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6日 08: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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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6日讯 哈市今年首次实施的中考考后估分报志愿5日结束,8日各区、县(市)中招办数据汇总,9日上报市招考办。招考部门提醒,填报了志愿并汇总到市招考办,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更改。

  据了解,今年哈市对中考招生录取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省重点高中志愿首次实行三个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报9个志愿,即省重点高中一批次统招、配额、择校3个志愿;省重点高中二批次统招、配额、择校3个志愿;省重点高中三批次统招、配额、择校3个志愿。

  权威人士提醒广大考生,要谨慎填报志愿,志愿一旦上报招办,任何人不得再更改。同时,《招生规定》明确要求,“凡被上一志愿录取者,以下志愿不得再录。”所以,考生不想去的学校一定不要填报,省重点高中三个批次的9个志愿并非必须报满。

  据规定,在招生录取时,考生不允许申请放弃已被录取志愿。例如:考生填报了省重点一批次某学校的择校志愿,或填报了省重点二批次某学校统招志愿想放弃,录取到以下批次的统招或配额等,一律不允许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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