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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两证”房产契税该如何算?
本报讯(记者王丽平)限购后,“合并户型”因为购买名额的限制,一度成为开发商头疼的产品。最近在顺德政府论坛有一则投诉龙江某楼盘“一户两证”房产的契税计算方式不公平的帖子,引发了众多业主的讨论和关注。
小面积房才算首套房?
根据投诉,该网友在龙江某楼盘买了一处房产,一户两证。其中一个户型面积是90㎡,另一个是20㎡。据该网友反映,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是大面积的单位作为首套房可享受1.5%的契税优惠,而小面积的单位是二套房,按正常契税3%算,结果缴纳税费的时候却发现,小面积的单位享受了首套房的契税优惠,而大面积的单位则是按正常税率缴税。网友不解,买“合并户型”时,首套房是不是必须为小面积那套呢?
首套与权属转移合同先后顺序有关
据顺德区财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一户两证的情况,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只要购房者购买的住宅,在符合“家庭唯一住房”以及“面积符合标准”的两个前提条件下,其中一套房是可享受优惠税率,即1.5%或1%,另外一套则适用3%的标准契税税率,并未规定小面积的就算是首套。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会出现以上网友反映的情况,主要与签订房产权属转移合同的先后顺序有关。如果业主先签订权属转移合同的房产,是小面积的单位,那就是小面积单位适用优惠税率;如果先签订的单位是大户型单位,则大户型可享受优惠税率。所以业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要多加注意,开发商在提交相关合同时,也应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