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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兰州7月5日讯(记者李琛奇、通讯员周怀凯)日前,兰州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出台,这也是甘肃省首个关于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管理规定。
《规定》共有八章三十三条,含括了总则、举报受理、举报查处、举报奖励、保密工作、举报曝光、举报信息研判、附则等八大方面的内容。
《规定》强调,全市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可依托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设立办公地点,悬挂统一标志标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另行规定),全市统一设置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96119,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履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转发、移送、回复、曝光、奖励、信息研判等工作职责。同时,支队防火监督处应对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业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检查情况应在支队防火监督处备案,并向支队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和情报信息中心反馈查处情况。检查中发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导致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的应根据支队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