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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7月4日讯(赵鹏)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经报省有关领导同意,由河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举办的第九次“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评选活动7月3日启动。
本次评选活动推荐范围是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非因法定职责,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或者抢险救灾、救死扶伤,事迹特别突出,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个人和群体。各地所推荐人选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必须为当地设区市政府命名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都可以向当地综治办、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推荐。由各级综治办、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审核后,逐级上报。推荐时间截止为2012年7月30日。
关键词:见义勇为,英雄,评选,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