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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电(记者罗兰)海关总署日前在广东珠海横琴新区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意见》从加快口岸设施建设、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建设等10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24条措施。
据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介绍,24条措施主要政策优势体现在:一是落实“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制度。在横琴率先探索电子围网区域管理模式。二是实施优惠税收政策。海关将抓紧与相关部门研究拟定横琴新区《“一线”不予免税或保税货物清单》和《“二线”不予退税货物清单》。同时,先行开展“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政策试点工作;在有关免税或保税货物的范围及不予免税或保税的货物清单确定前,对于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生产必须进口的货物,在报经海关总署同意后,可以个案先行实施区域内保税、免税政策等。三是加强内地与澳门海关合作。在横琴先行先试粤澳海关资料格式及数据模型的统一、开展进出口数据交换和共享等各项改革试点。在横琴口岸率先试行经澳门输往内地的葡萄酒通关便利措施,支持澳门牌照交通运输工具从澳门进出横琴,探索一次性临时过境车辆管理,对两地的货物往来和人员进出,实施更加便捷的口岸通关措施。
横琴岛地处珠江口西岸,毗邻港澳,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批准《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新区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1年7月,国务院明确提出横琴要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并正式批复横琴开发有关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