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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开始,山东省临沂市140余万中小学生将迎来快乐的暑假生活。临沂市教育局下发文件规定,为做好暑期中小学安全工作,各中小学在暑期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性校外活动,如确需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责任不明确的师生集体活动,一律不得组织。
据了解,2012年暑假,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自7月1日开始,至9月2日结束,9月3日正式开学上课。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自7月11日开始,至9月1日(含农忙假期)结束,9月2日报到,9月3日上课。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守放假时间安排,严禁随意调整假期时间。
针对学生暑期安全,市教育局规定,学校要向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溺水、防火、防盗和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安全常识教育,同时要教育好学生不要到水库、池塘、湖泊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暑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严禁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各学校不得在假期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
同时,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免费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和实验室等教育和活动设施,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服务社区、传播先进思想的文化科技教育服务中心。(赵义李大扬)